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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爱生活 关爱家庭 反对邪教 健康成长
2015-10-09 00:00  

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全省教育系统“防邪教知识进家庭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为进一步增强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提高我校师生防范抵御邪教的能力,充分认识邪教的本质和危害,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,我处制作本期反邪教知识及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。

第一部分 反邪教知识资料

 1、什么是邪教:

指冒用宗教、气功或其他名义,形成反社会的邪说,并以此作为对其成员进行精神控制的手段,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非法组织。

2、哪些是邪教:

法轮功、实际神、呼喊派、门徒会、观音法门、血水圣灵、主神教、新约教会、中功、华藏功、菩提功、耶和华见证人、因信称义派、韩国母亲上帝教、全范围教会等等。

3、邪教的危害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残害生命,侵犯人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骗取钱财,精神控制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破坏生产,扰乱社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侵蚀政权,践踏法律

4、邪教如何骗人:

用歪理邪说欺骗人,用宗教幌子蒙蔽人

用治病免灾诱惑人,用暴力行为胁迫人

5、怎样认清邪教:

邪教都谎称自己是宗教,打着宗教的旗号搞活动。其特点如下:

邪教偷偷摸摸到人家里“传教”,偷偷摸摸搞聚会,不敢说真名,采用化名。

邪教用小恩小惠拉拢人,让人荒田、抛家、弃学去相信“神”。

邪教宣扬“世界末日”就要到了,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。

邪教鼓吹入了“教”能治病、能消灾避难。

邪教让人把政府、社会、普通老百姓当成“魔”,以“神”的名义煽动受骗群众和政府对着干等等。

6邪教组织由来

“法轮功”是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发展起来的一个邪教组织。教主李洪志自诩是宇宙中最大的“佛”,他用佛教、道教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言辞术语,欺世盗名,蛊惑群众,吹嘘“法轮大法”是最高佛法,“可以度一切人”。“法轮功”以《转法轮》等邪教书籍欺骗群众,鼓吹可以“消业”、“圆满”、“上天国”,主张生病不吃药、不就医,酿成了许多人间悲剧。1999年7月,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“法轮功”。

“呼喊派”又名“神的教会”,教主李常受,因聚会时集体大声重复呼喊“哦,主”、“阿门”、“阿利路亚”等而得名。:“呼喊派”宣传品有数十种之多,如《活在灵中》、《国度的操练》、《神的建设》、《灵与生命》等。“呼喊派”歪曲基督教教义,妄称是“基督是我,我是基督”,宣扬“世界末日”,煽动信徒不要耕种,不要建造房屋,不要娶嫁等。“呼喊派”邪教声称有基督教三自爱国会、共产党、人民政府三大敌人,宣称要“把教会组织起来,与共产党和政府对抗到底”、“建立常受基督国”等。

“实际神”又称为“东方闪电”、“全能神”,以《东方发出的闪电》、《话在肉身的显现》为经典。“实际神”宣扬耶稣已变成肉身,第二次降临人世,以一个东方少女的肉身降临出现等观点。“实际神”有一整套歪理邪说,政治企图明显,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和中国政府。“实际神”活动诡秘,采用特务化的活动方式,骨干人员单线联系,异地交流任职,使用化名,聚会地点临时通知,内部使用暗语等。鼓动信徒“福音包村”、“福音包楼”用以发展成员;为逃避打击,采取“龙进我退、龙疲我打、龙疯我藏、龙败我追”的战术。

“观音法门”是由在台湾的英籍华人释清海创立的。“观音法门”没有系统的经典,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,其观点大多是释清海根据个人的理解和需要,对其他宗教观点的阐释。释清海自称清海无上师,等同于释迦牟尼、耶稣基督、阿拉真主等。

第二部分 反邪教典型案例

1、编造歪理邪说

     邪教的共同特点是,歪曲宗教经典,拼凑所谓“教义”,都宣称“世界末日”来临的具体时间,制造恐怖气氛,怀疑和否定现行社会秩序,挑拨政府和民众的关系,以此欺世盗名、蒙害群众。其歪理邪说中最为突出的,是假借传统宗教中的“末世”观点,编造“世界末日就要来到”、“大灾大难就要降临”等邪说蛊惑人心,刻意渲染灾劫的恐怖性和紧迫性,扬言世界末日将至、天国将临,唯入其教方可获救。

2、 实施精神控制

  邪教组织在鼓吹教主崇拜的基础上,一般建立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封闭组织,实施极权和专制统治,在精神上控制信徒,以种种方式对其成员不断强化心理暗示和自我暗示。把他们的人生追求从社会实践引向虚无飘渺的境地。最后使其逐步失去自我意识,抛弃家庭亲情和社会关系,追求超常心理体验,拒绝药物治疗、痴迷于邪教的歪理邪说而不能自拔,把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都交给教主,往往导致其信徒人格分裂,精神失常,对人的生命、尊严和家庭、伦理道德等造成严重伤害。

3、破坏家庭

对每个人来说,家庭是人生的起点,是生活的休息的港湾。邪教组织煽动成员离家出走,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,致使许多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,让原本贫困承担家庭雪上加霜。吉林某公司女职工禹××,1999年迷恋“法轮功“。2000年夏天,禹艳华6岁的儿子得了场重病。她却不让吃药和上医院,相信有”大法”在“护”着全家。儿子从医院回家后亲口对她说:“如果你再练功,我就去死。”她的丈夫也因痴迷练功、无心工作,带着极为痛苦的心情最终下岗。即使这样,禹艳华也没有悔改之意。

4、骗取钱财

几乎所有邪教组织,都无一例外地以各种名目骗取钱财,用于自身的挥霍和从事邪教活动。在“闯江湖”初期,李洪志是以“发功治病”为名收钱。到李洪志家看病的人必须往他家的“功德箱”里捐钱,每次要捐100元以上。据知情者揭露,从1992年至1999年底,已查明的以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的名义向全国“法轮功”组织发行和“法轮功”企业经营的“法轮功”书籍达1057万册,音像制品500万盒、图片等129万张,销售额161亿元,非法获利4100万余元。

     5、残害生命

   珍爱生命、关心生命、保护生命,是文明社会的共识。滥杀无辜、夺人性命,是最严重的犯罪行为。邪教视生命为儿戏,不但挑唆、暗示练习者自戕生命,而且还制造了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杀人事件,给受害者造成极大的灾难,给受害者的亲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,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。邪教组织不惜以教徒的生命作为牺牲品和政治赌注,诱导教徒集体自杀或制造绑架、暗杀、投毒、爆炸等恐怖事件,以制造政治影响。

6、毒害青少年

无论是美国的“人民圣殿教”、欧洲的“太阳圣殿教”、日本的“奥姆真理教”、还是中国的“法轮功”,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青少年作为他们裹挟与戕害的对象。邪教组织不仅残害未成年人的性命,而且还毒害他们的思想,葬送他们的前程。李洪志要求“把孩子组织起来搞活动”,宣扬通过“修炼”可“上天入地变神仙”的反动思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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